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工作部署和《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等文件要求,我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指导和倡议下,积极落实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相关减免与优惠措施,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我公司将于2021年9月30日起三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行为的个人等网络支付商户服务费实施优惠。
裕福支付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